
1、醫保基金支付費用以醫保目錄內和物價部門規定的費用限額為限。
2、首次住院和門診大病的起付標準和醫保基金支付比例:

年度內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標準依次遞減100元,直至降至零為止。兩個以上門診大病病種按一個起付標準計算。高血壓病、糖尿病的門診醫療費用年度內高支付限額(含起付標準、基本醫保目錄范圍內醫療費個人負擔部分)為4000元。 普通門診醫療保險
參保居民在醫保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或鄉鎮衛生院就醫,通過刷醫保卡就醫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;結算年度內,每次就診起付標準為10元,起付標準后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%,全年累計高支付限額為500元(含起付標準和自付的醫保費用)。
參保職工的住院醫療費用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。例如:李某,在省立醫院(三甲)住院,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有18000元。這些費用中統籌基金支付多少?從他個人帳戶支付多少?如果他個人帳戶只有600元,他自己還要交多少現金?
李某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18000元的醫療費用中,由他個人帳戶或個人自付的有:1、統籌基金起付標準部分800元。2、個人負擔比例部分: (18000—800)X15%=2580元。兩項合計3380元。其中從個人帳戶支出600元,個人還需現金支付2780元。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為:18000—3380=14620元。若李某為退休職工,個人需支付:800+(18000—800)X 10%=2520元,其中從個人帳戶支出600元,個人還需現金支付1920元;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為18000—2520=15480元。
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包括哪些?(1)惡性腫瘤化學治療和放射治療
(2)重癥尿毒癥透析
(3)結核病規范治療
(4)器官移植抗排異反應治療
(5)精神分裂癥治療
(6)危重病的搶救
(7)高血壓病
(8)糖尿病
(9)再生障礙性貧血
(10)慢性心功能衰竭
(11)系統性紅斑狼瘡。
新農合籌資標準提高后,總體上鄉級、縣級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報銷比例較2011年提高5至15個百分點。根據各統籌地區近年住院率和“次均可報銷費用”情況(兩者的乘積即“人均 可報銷費用”),省新農合技術醫生指導組對各地進行分檔,共分三檔,各地應按照本縣(市、區)人均可報費范圍選擇相應的檔次。原則上縣級、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補償比 分別為75%—80%、45%—65%;鄉級住院補償采取分段補償:即鄉級住院可補償費用500元以下部分(含500元)的補償比為60%,超過500元部分補償比為90%—95%。具體補償

乙類門診特殊病種(12種,為供選擇的病種、逐步納入補償范圍)
類風濕關節炎;不孕不育癥;胃或十二指腸潰瘍;慢性腎炎;慢性阻塞性肺疾病(含慢性支氣管炎);慢性病毒性肝炎(乙型、丙型活動期);強直性脊柱炎;肝硬化(失代償期);甲狀腺功能亢進;腦卒中受后遺癥;帕金森氏病及綜合癥;重癥肌無力。
1、從1月24日起,取消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就醫區域限制,參保人員在福州市范圍內就醫的,無需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;
2、將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普通門診就醫醫療機構范圍,擴大到參保地所有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;
3、將城鎮居民醫保人員門診特殊病種就診可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從1家增加到2家。